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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设备检测认证规范》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5-12-09 17:00
 

各有关单位:

 

城市生命线工程是指维系城市正常运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重要基础工程,包括城市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热力、电力、电梯、通信、轨道交通、综合管廊以及消防栓(消防水鹤)、充电桩等系统和设施。2025年8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提出了“完善地下管线管网建设运维长效管理制度”的要求;2024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则指出“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的物联设备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推动城市安全韧性持续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前端监测设备长期置于工程环境中,受长久气候变化、浸水、腐蚀、环境振动、人为干扰破坏等环境因素影响,易导致部分设备性能提前退化或失效,其功能稳定性、环境可靠性非常重要。因此,有必要开展前端监测设备的检测、校准和认证工作,确保各类设备性能稳定、环境可靠,从而保障保证监测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可靠,满足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的目的。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25年10月18日立项了《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设备检测认证规范》团体标准,计划号:2025-2-3。

 

《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设备检测认证规范》适用于城市生命线工程(包括燃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综合管廊、路面塌陷等)中所使用的物联监测设备检测、认证。对设备的设计、生产、采购及验收具有指导作用。主要对象包括物联设备生产企业、系统集成商、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工程建设单位、运营管理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等。

 

标准的发起单位包括: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推动该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在保障标准专业水平的同时,使标准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达成更广泛的共识,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现诚邀参编单位和人员共同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参编人员条件

1.参编单位应具备与数据资产登记相关专业技术和研究经验的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且拥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影响力。

 

2.参编人员应具备与标准行业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数据资产登记或相关领域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参编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参编单位、参编人员权利和义务

1.在正式发布后,对应团体标准的参编单位中列入参与单位、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的名称。

 

2.将参与标准参编工作的核心人员姓名列入对应团体标准前言名单中。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3.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参编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参编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按时参加与该标准参编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5.能够共享本单位在数据资产登记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参编工作组参考。

 

6.在标准参编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7.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参编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作为编制参考。

 

8.参编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参与原则

1.参编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计划完成。

 

2.参编单位要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在数据资产登记领域中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标准编写的规范化水平。

 

3.积极开展标准的后期实施和应用推广工作。

四、申报要求

有意向参与上述标准项目编制的单位、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请填写团体标准项目参编回执(见附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参编回执(扫描版)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五、编制组联系方式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501312777

邮箱:297630008@qq.com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5136291796

邮箱:liuxiaojie@tsinghua-hf.edu.cn

 

附件: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参编单位申请回执表

 

附件: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参编单位申请回执表.docx
《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设备检测认证规范》参编单位征集函.pdf

 

来源:CSUS智慧城市领航